今天boxing day,在是你拆完你對Visvim鞋或你個Prada手袋後,不妨來看看這個blog。以下是今年我對品位、打扮、流行的一些意見和看法,不知有沒有人和我有同感?真希望有。
1 . 清拆安蘭街
都不記得聽過幾多講香港這裡不是那裡不是的壞話了,連自己有時都覺得香港的確是很多不是的。但中環這條時裝購物小街的氣氛真是獨特有型的。置地不是不夠class,但 LV、Dior、Chanel、Prada要建超級旗艦,內地、日本或紐約可供建築師揮神經刀的地方,無論在空間或者歷史上都更廣更闊。我當然明白真固室雅何須大的道理,所以這就是安蘭街可貴之處。那幾幢舊樓的的骰骰,卻完全成就Comme des Garcons、MMM或Ann Demeulemeestere那種「又是名牌又要前衛」的style。試想想CdG開在歷山大廈Armani個位成何體統?要在老香港那種獨特的斜路爬上一條橫巷購物,感覺是比廣東道5號門牌前排長龍cool得多的。雖然大部份IT旗下的品牌都在雪廠街有了著落,但可愛的BBC & ice cream和有型的Mihara Yasuhiro店就只能成為潮人的集體回憶了。
安蘭街清原址將重建成「中環蘇豪區建潮流地標」,這和草腦官僚將旺角波鞋街變成「大型運動用品中心」是如出一轍的,你不覺得很反智嗎?還有西九文化區,我其實不相信「文化區」是可以話起就起的,叫自己做「文化區」會有文化嗎?還有大陸那些超級大學城,你知道倫敦的大學城是怎麼孕育出來的嗎?還有……
2. 黑色
某天在學校圖書館走出來,眼尾的餘光睄到一個似乎認識的身影,兩秒不夠她就趨前拍我︰「喂!差點兒認不到你。」原來那天我穿了件金銀色的風褸,她說我「一年到晚都穿黑媽媽,應該多穿其他嘛!」我馬上解釋︰「你怎知我不喜歡七彩繽紛?金彩潤、震驚粉紅、湖水藍……我都喜歡我都有,但出來行走就是要黑白嘛!」
為什麼我們都愛黑白(特別是黑)?黑色能在璀璨斑斕的時裝世界永遠流行,原因眾多,任何人都感受到的就是它襟污糟耐穿著,即使款式過時都不太明顯。個人深感的是黑色帶來的安全感,返工返學者每天趕頭趕命,統統穿黑色就沒有錯的危險。 雖然其實還是愛彩色,尤其當在試身室時看到穿著黑色的自己時,不禁暗嚷:「救命,又是黑色!到底還要幾多黑色?」看時裝照片的精心計劃由不得,偶爾自己穿上顏色衣服,整個人都與別不同格外醒目,就令人喜愛彩色的魅力。但現實就是,彩色衣服有難度,要襯要計算,要花心思花時間。上衣和下著的關係是一條數學題,就當你穿one piece裙/jump suit,它與鞋的配搭又是需要探索和考究的,更別說要為一條裙而買一對可襯的鞋。對於不是明星的人,花這些時間心力金錢都有點奢侈。
彩色衣服的神奇︰如果沒有什麼錢,又想得到時裝的效果,襯一套絕色的配搭,就算是平庸的款式都能捕捉到眼球。
如果繼續打算只穿黑色,可加些有閃的、反光的、鑲石的、加釘的……
3. 兩極化
幾年前讀過亦舒廿多年前在《號外》裡寫的幾篇《Boutique Review》後,我覺得市場最欠缺的就是這種時裝文字。我當然寫不出來,連市面上也不見得有。她在這時裝欄目裡介紹的沒有一味(當時)最愛的詩韻(The Swank Shop)或其他一眾法國名牌,還有在中環或美孚的一爿小店,有些什麼可以天天穿來招搖過市的中價日常衣服,而且是affordable的。
今時今日這種用這心態來寫時裝是不可能的,因為已沒有什麼值得寫。你看看市場的兩極化就明白,一是天價的high fashion,二是領導大勢的fast fashion。時裝記者都寫道「我們都是看完style.com上的runway照片,然後跑到H&M或Zara尋找代替品。」在兩萬蚊一件名牌外套的年代(還要創意和製作參差不齊),成就快餐時尚的成功是自然的。H&M的爭氣也叫人服了吧?落力的crossover我覺得還好,自家的Divided系列勇氣勝過不少名牌,才叫人佩服罷?儘管有人認為Zara她們的抄襲在道德上有罪,但現代社會還有原創嗎?
鄧小宇最近將亦舒《Boutique Review》上載其網站,我的是影印剪存的版本。
H&M自家的Divided系列
4. 百年男裝
因為大衛保兒的封面,我就乖乖付款把《One Hundred Years of Menswear》這些多一本不多少一本不少的咖啡桌書抬回家。幾個晚上就掀完,感覺有幾點︰第一,作者Cally Blackman是時裝史學者,所以編輯太老正,不能叫人難忘也不夠豐富。第二,也就因為夠老正,用來查歷史是挺方便的,但詳細點就更好。第三,如果有心令自己的style成一家,反覆研究時裝史是重要的,純粹每期揭《Mens non-no》的snap shot不管用的。當Snap shot人們的reference又是snap shot,就是塘水滾塘魚。何況那些攝影師只能代表很一小攝人的口味罷?我放學搭火車見到有個阿伯短褲+legging+彩色風褸,就不見得有機會被人貼堂,讓人參考(後來我發現那legging應該只是阿伯用來治風濕骨痛的某種包裹)。
大衛保兒在封面的黃色西裝和金髮在styling上渾然天成。
5. 零瑕疵幻象
今年《Acne Paper》春夏刊有篇psychoanalysis訪問,心理學家Susie Orbach認為時裝廣告和雜誌裡面流行的都是些青春不老皮光肉滑的女性形象,一個人的(性)魅力被商業化和操控。女性有斑就要除、膚色不均衡就要美白、有紋又要去、出眼袋要割、鬆懈的面皮要拉……但我覺得已不只於女性,男性不注重儀容同樣被社會遺棄。面對電視電影、平面廣告歌頌的都是零瑕疵的男女(俊不侵美都還已經其次了),每天都要花時間金錢在這些個人保養上,我也同樣追求光滑的皮膚,但其他人為保健美而日gym夜gym、打針食藥,走火入魔地追求那種策略性的廣告幻象,是否就是一個人的所有價值?
這是《Acne Paper》訪問中的一幅插圖,潮語中解被人擺臭臉的不就是「西面」?其實Acne這個名對於崩口的我都幾忌。
有次風趣的老友說我「你講嘢愈來愈似甘生!」我也自已幽自己一默:「我塊面就愈來愈似甘生!」
6. 牙齒
同樣關於個人形象的,《September Issue》裡有一段Anna Wintour和Mario Testino揀Sienna Miller封面照片時的議論(其實冇議論可言)。Anna Wintour選的是笑不露齒的一張,Mario Testino則相反。最後當然是Anna Wintour拍板要不露牙那張,但事實我都覺得大笑那張自然得多。但我都是笑不(敢)露齒的,做人有幾辛苦你可想像。
近來長智慧齒,上面兩隻一早拔去,下面的則有點頂到前面那些微歪。早幾年很害怕發生這樣的事,因為只得兩種下場,一是花幾萬箍牙(牙齒矯正),貴夾辛苦而且成效難控;二是由它歪掉,痛苦一輩子算了。現在我的心態則改變了,不再太恐懼。因為我覺得整齊潔白是一種美,有點歪也是種性格,只要健康就好。心靈的能量就是如何巨大,一直未有時間拔的兩智慧齒愈來愈出,但對前排的影響看來還是不大,可能因為本身我的牙齒就很細粒,頂盡都不太擠罷?
7. Legging
這一兩年沒有穿過legging的男孩子,應該都枉稱潮人罷?Legging是這個年頭最重要的潮流物品,即是你打開老相簿看到30年前爸爸的溫拿髮型,20年前媽媽的大膊頭那種「潮物」。如果你今天沒有留下這個罪證,你的仔女或後輩就白白失去了一個恥笑你的機會!連你自己30年後睇返,都有種活過的實在,如此大的險你都敢冒,不啻青春罷?
你的藉口一定是「Legging好難著的,我邊有model對腳喎」沒錯,完美的腳能令穿legging者無咁大罪(you know有啲八婆會唔PC到講「算啦!見佢對腳ok咋,如果唔係真係抵打獲金嘅佢」這樣的話),但如果一切都要以model作標準,晒X氣啦!乜都唔使做了!我的故事是︰一直以為自己是不可以著短褲的(甚至三個骨),但穿了legging後居然剛剛和其他人相反地有了安全感!感覺良好到不得了,因為小腿的所有瑕疵都包裹著了。然後,我是超級怕凍的人,夏天就算著legging都是剛好。講了那麼多都是想大家都暫時盲目一陣子,加入穿legging的陣營,加強它在男生身上的合法性。
我穿legging。
明年春夏我覺得最chok最impressive的是D2,好多legging。
8. Lady GaGa
2009年的時裝界怎能不提到Lady Gaga?奇服異服的她成功在於她將時裝世界的瘋狂和幻想融入她的音樂裡,尤其是她的MV簡直是將《Vogue》裡面的styling影像化。《Paparazzi》和《Bad Romance》兩支MV能令人睇完一次又一次,裡面有齊(Tom Ford式)機械娃娃、性、義肢……名牌服飾數之不盡,McQueen的蟹鉗鞋、Nina Ricci無踭皮鞋……但她卻充滿了對時裝與虛榮的反諷,碟名都叫《名氣怪獸》。她身形不高大,比例也不好看,但創意和勇氣十足,使我這個不同意她(還是他?)美學的人都心悅誠服。時裝世界不應該用安全和平庸作為指標,而是盡情的發揮和無限的包容。
Lady Gaga的特立獨行,McQueen自然是她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