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星期二

重頭認識Street Fashion

若你一直有看我寫時裝的話,你應該知道我其實對所謂的街頭時裝嘖之以鼻。但是數年下來,隨著我對時裝的認識日深,street fashion的地位和性質在我心裡漸漸變遷。由原來的低B和無聊變得好像不是那麼討厭。究竟street fashion是怎樣的一回事?我曾經以為自己很清楚,但又其實好像是一知半解。是street fashion變了,又還是我自己變了呢?於是我決定要對street fashion重頭認識。



Street fashion的時裝地位



還是那一句被人quote到爛的時裝界英諺︰「You are what you wear.」我怕人家從我身上穿(一件起兩件只)的名牌就視我為狗眼看人低的虛榮怪,但作為受害者的我何嘗又不是對別人有着同樣的偏見呢!初中時,放學路上有時會經過旺角街頭,看到許多穿Supreme、Bathing Ape的tee,着Neighborhood或Evisu的(當時仲有㗎!)低腰牛仔褲打出半條黑白dot柄孖煙囪,再在褲上掛上Head Porter小物袋仔的青少年。那時我想,為什麼他們的面目總是那麼猙獰和乞人憎的呢?他們是不是以為自己買得起價錢極貴但看上去毫不值錢的衣服很巴閉很自豪?



一直我都得不到答案。當時的相熟的同學之中也只有一個Thomas是會穿剛剛我提的那些牌子,而那種穿衣的style則是大多數男同學的選擇。Thomas並未解釋到street fashion的精神給我知,他的態度亦不是我見過那些街牌人的巴閉,而事實上連他後來也被我和他哥哥影響,開始買McQueen。Thomas的哥哥穿很多名牌,我第一次見到Joyce那銀灰色小膠板就是他哥哥給他的。我其實未見過他哥哥,但我想像中是個會穿Comme和Wstwood去睇Duran Duran演唱會的型人。



還有一個迷思,我一直以為「街牌」=「街頭」。剛才講的那些街牌,多數是日本或美國的出品,與黑人和hip hop文化關係密切。我以前對hip hop文化的認識就是一抽二抽粗金鏈鑽石鏈的rapper、NYC的graffiti、跳breakdance的遊街少年及本地的MC仁和Edison諸如此類,大多都是我不喜歡的元素。我不喜歡的原因有很多,例如不夠decent、例如沒有書卷味、例如那些音樂太嘈……



然後就是價值的問題,我覺得大拿拿千幾蚊買件T恤發神經,寧願拎多一倍(!)的錢去買件白恤衫,才認為值得。因為我認為得個print的tee是買branding,沒有什麼設計師注入的心機和energy(當然我知道畀半萬蚊買一件的LV恤衫的人都多數是買branding)。大方承認貪慕虛榮的人我還比較能接受,但明明是買logo又不肯認的那些就讓我反眼藐視。最最最討我厭的還數那些自以為是的所謂潮人說自己如何anti-branding,死都唔着大名牌或放個logo上身(但專門着自以為高章一點的signature),所以街牌不理潮流只重細節的精神才是他們杯茶但事實上只不過都是想抬高自己來看不起別人,至甚者更不是喝哪杯茶,而是喝着憎人富貴的酸葡萄酒。



因為我以為那些「街牌」即是「街頭」,而那些爛撻撻的真正street style我又並沒有深入了解便已經因厭棄而耍手擰頭沒心機看。以上種種都令street fashion在我心目中的fashion status是低無可低的。





圖1-3︰某些人對street fashion的自成一格推崇備至,但在我眼中倒是冇腰骨的典範。如果high fashion是建制派保守黨,那麼照計street fashion就是反對派在野黨。Kanye West穿Dior Homme,Nigo穿Fendi,Pharrell Williams拍LV廣告,令人費解。你幾時見過長毛參加民建聯嘉年華?





圖4-5︰什麼才是街頭?憤世嫉俗的窮樂手我覺得是,但身光頸靚穿白金戴鑽石的音樂人就不太算!但如果貨真價不實的LV放在雜架攤又算不算街頭呢?





圖6︰這是四月初的娛樂版頭條,一提起街牌潮人就是爛仔爭女爭地盤這等的壞印象,叫我看不起street fashion。圖7-8︰其實street style並不只指美日的街牌,這種爛撻撻style都是。



Scorpio的執着與改觀



剛剛那一節描述的是我中三至中五時的心態。過了幾年,受過那麼多潮流的衝擊和生活上的經驗,我的對street fashion的看法悄悄地改變了。天蠍座的我雖然沒其他天蠍的強勁自信,但卻是如常地極度固執的。我對人對事一旦有了既定的觀念,很難有所改變。朋友經常勸導我不要太過固執己見,因為人不可貌相人會變月會圓云云。但另一方面,我一直憑直覺做事做決定而往往都得到肯定自我的結果。這使我十分矛盾,沒錯很多外表出眾的人內心行為皆醜惡而長相平凡的那一位反而行事光明又心地善良,但我只須看看那人便已經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的經驗告訴我第六感是強烈而準確的。



在street fashion這事物上,矛盾在於直覺告訴我那不是好東西,但經驗告訴我有些人有些事要去發掘其好處,不輕易表現。讀了幾年時裝雜誌,發現人家指的street和我心目中那個street好似有點不同。人家指的是踏實地穿上街去的時裝,而我只道是Ape和Ape和更多的Ape,Supreme和Supreme和更多的Supreme。這個誤解的澄清令我覺得好像街頭時裝沒有以前那麼討人厭,也算是實際實惠的一種好style。



說回那些這一邊廂賣T恤波鞋狂賺青少中年億萬美元,另一邊廂去買幾座Goyard行李山的rappers和潮人。見了他們這種做法好幾年,開始知道他們的fans在想什麼。他們的fans就正正是覺得偶像Nigo可以有座LV山和Gucci河是一種有型的life style。他們有份供奉錢紙給style icon燒不但不戅居,還與有榮焉呢!迷偶像這回事是不可理喻的,他們才不會像覺得Nigo冇腰骨。況且,如果迷偶像時太過理性反而不妙。例如我親愛的Miss Ng就因為接受不到張國榮長髮穿裙look而錯過了看他最後演唱會的機會。



執着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有時我也因此食苦頭,也學懂了有時不必太偏激(但比我更執着卻轉個頭又叫我不要執着的人可是萬萬不能原諒!)。Nigo和Pharrell Williams都不過是個人,為什麼要對人有那麼高的道德要求,何況人家又不是你的誰。瑪麗蓮夢露若是夾着腳來走路,哪來有一代sex icon出現?



至於「You are what you wear.」的逢穿街牌必衰仔,我並非覺今是而昨非。的而且確,我見過穿street wear的人很多都不怎麼樣。但是問題是穿high fashion的人也有不少藐嘴藐舌或更恐怖的偽善者。正如學校裡每個班都有好人壞人,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傳統中國人的通病就是喜歡將事物的美好程度和道德善惡掛鉤。梅艷芳唱《壞女孩》和Madonna出《Sex》一書都被保守派又鬧又禁,但性本是美好的。



再者,我重視藝術多於其他。Street fashion對美藝有什麼意義嗎?答案是有的。正如之前提的hip hop music(我鍾唔鍾意是另一回事,多年來聽過的hip hop就只有葉德嫻加LMF的《債》我覺得好聽),隨街噴的graffit和很多街頭品牌的graphic design有種與high fashion大大不同的隨和與可愛。Bathing Ape的迷彩猿人認真麻麻地,但Billionaire Boys Club(BBC)的彩色幽默我卻甚為欣賞,現代得來有點low-tech。





圖9-11︰Street style有時是指如何踏實地穿上街去的時裝,近年興起的街頭snap shot網誌/網站是我喜歡的reference,因為不似雜誌/天橋幻像,比較有血有肉。





圖12-13︰最近讀08 S/S的《Vogue Hommes International》Pharrell Williams的訪問,我明白和諒解到他們一方面是street的代表而另一方面酷愛luxury的矛盾作風了。沒有其他原因,只不過明白做人根本上是處處矛盾的。結交look good還是feel good的朋友是矛盾;選擇做偶像派還是實力派是矛盾;服從世俗眼光還是忠於自己意願也是矛盾!看到那些黃金甲PSP和巨型紫色寶金袋,雖則我把口講到幾清高幾有原則,但其實問心嗰句都有點想要。





圖14-15︰街牌對art最大的貢獻大概是graphic design了,BBC的七彩圖案可愛得令人心花怒放。而Kanye West找村上隆做《Graduation》唱片的pop art都靚得俏皮。



Frankly my dear……



假如你欣賞的是我和街牌時裝河水不氾井水,老死不相往來的話,恐怕快要令你失望了。噢,穿了那麼長時間貴價黑色和窄衫之後,我覺得不對路了。我喜歡時裝,而時裝有很多功能,用LV可以令人覺得我有兩個臭錢(雖其實阿豬阿狗都買得起);穿Dior Homme by Hedi Slimane可以令人覺得你很cool很rock。但我來來去去穿的都是那些讓自己比較沒那麼自卑的衣服,卻沒有好好去享受時裝應有及予人的樂趣。每每穿衣服都是為了想別人看得起我,讓人覺得我是有啲嘢或有料到!久而久之,人就只為別人而穿。當然這跟自信有關係,但最重要是我喜歡時裝,應該enjoy整個fashion,而不是只注重show off(both金錢上和知識上)。因此,未試過着的衣服我趁現在還後生(無恥!)都想試下去着,享受未獲得過的樂趣。



依據我的命格(即過往經驗),通常是會上演明知山中有虎明知刀劍在近,都要含笑上陣的那種戲碼了。老實說,叫我崇拜街牌潮人就冇可能的了,但遇然穿穿這些可愛的衣服就沒什麼所謂。說到底,street fashion也是fashion的一種,好歹都是fashion呀。



好,歹,都是fashion!



於是,親愛的,我可能要試穿street fashion了。講到真的要着,就是難度和信心的問題了。以我淺薄的知識,街頭裝的standard look的鐵膽是高trucker加wayfarer方形鏡,zip-up衛衣和/或Tee,低腰牛仔褲加大舊波鞋,有時拖冷帽、M65軍褸、板仔褲、Red Wing鞋……其實怎計都比high fashion的玩法少,但於我是新鮮且高難度的。難度一在於任何人穿了這種衫的款都會起碼肥和矮20%,本身已經不怎麼高大的我再肥和矮20%,豈不像個波?難度二在於表達出來的態度,平時我不笑時的面口不怎麼友善但一開口又過份地熱情,穿了這種衫的後果很可能是更災難性的。可能更加黑口黑面,更壞的是老人精扮細路!



我想像中比較安全的襯法是有點彩色的棒球褸加牛仔褲(不要加鏈),穿白色Air Force 1/Air Max 90。Trucker我想戴已久,因為我頭髮多又亂,我從不落造型劑又懶梳頭,就算梳了兩分鐘都會變返stormy weather咁樣。仲有,我個頭不知是算巨型還是頭髮永遠大厚,任何的帽我都好像戴唔落或者戴咗唔似人樣。看,講不夠兩句就想縮沙了!我不太擔心穿了street wear就變得像以前壞印象中那些拔扈的嘴臉和性格,因為我傾向相信這是衣服和穿着者本身的energy(我指的energy是psychic的,不是physical那種)的一場角力。且看是我的東風壓倒他的西風,還是成為另一個衫着人的典型個案。At long last,有或冇logo的street fashion我都不怎介意,因為冇人低B到覺得着咗咁嘅衫就可能夠炫耀罷!



寫了一大版字,真的不是為的告訴你我穿衣品味的進化論、「你睇吓我幾勁」或者人生境界又突破了云云。只不過是我透過時裝認識了自已,過程中受過傷又有所啟發。記錄下來,十年八載後再讀可以取笑那個鍾意時裝鍾意到亂咁寫嘢的白痴仔!哈哈哈!





圖16-17︰如果我真的要穿街牌,我喜歡BBC的七彩圖案棒球褸,只因graphic design靚。除了衣服外,安蘭街的BBC/Ice-cream專門店都比Bathing Ape的店好看有趣。





圖18-19︰另一個我真的想買的街牌是本地的Subcrew,雖則不清楚它的來歷,但我覺得靚亦是因為那個普通的字樣設計有點平凡美。



番外補飛︰容我補上一節和上文無關的段落。由舊年五月中起開始沒有定期寫時裝,因此我錯過了讚美和調侃近年來最突破的一季女裝(07 A/W)的機會。上季我最喜歡(之一)的Givenchy,在香港幾乎冇見過有人着,令人氣餒。但在日本的電視台新年晚會上卻看到我喜愛的老牌歌星歐陽菲菲着住來唱《雨の御堂筋》,使我衷心覺得東京才是先進國際大城市,香港不是。





圖20-22︰歐陽菲菲着住金字塔釘Givenchy來唱《雨の御堂筋》,非常有型!



參考圖片︰http://www.style.com/http://www.bbcicecream.com/http://www.streetpeeper.com/http://www.nytimes.com/、《Vogue Hommes International》08 S/S、《The Sartorialist》及テレビ東京等。



©